Note: In order to deliver this article to you as early as possible, it has been translated with the use of AI. It has been added to a queue for a human translator to fully review and edit. Please pardon any minor translation imperfections while it is being reviewed.
管理AOC阿尔萨斯和AOC阿尔萨斯特级园生产的修订法规已于今年8月1日在官方公报上发布,但法国法律允许从此日期起两个月内,任何反对意见都可以通过INAO接收(纸质邮寄),修订法规可能被推翻。罗利·加斯曼酒庄 (Domaine Rolly Gassmann) 的皮埃尔·加斯曼 (Pierre Gassmann) 认为,这些变化威胁到了天然甜型雷司令 (Riesling) 的传统风格,因为标注为雷司令 (Riesling) 的葡萄酒(除了晚收,即迟摘葡萄酒 (Vendanges Tardives),或贵腐,即贵腐精选 (Sélection de Grains Nobles) 风格)的最大允许残糖含量已从6克/升降至4克/升,或从12克/升降至9克/升,只要以每升酒石酸克数表示的总酸度不超过残糖含量低2克——即按照欧盟和INAO标准,口感干型。这与下文描述的甜度指示器要求无关。如果您像加斯曼 (Gassmann) 一样希望反对这一变化,您可以在这里阅读更多信息,并从下面的链接下载请愿书。签名,添加您的姓名和地址,然后将请愿书作为附件发送至rollygassmann@wanadoo.fr——务必在9月30日截止日期之前。他们将打印并将您的请愿书发送给INAO。
2021年12月9日现在,我们终于有了这个问题的答案。
从2021年收获开始,阿尔萨斯葡萄酒生产商将在法律上有义务在标签上使用"标准化甜度指示器"来标明其葡萄酒的甜度水平。
有多少次您因为不确定阿尔萨斯葡萄酒会有多干或多甜,或者是否适合您计划搭配的食物而犹豫是否购买一瓶阿尔萨斯葡萄酒?如果您和我一样,那么您已经数不清了。阿尔萨斯葡萄酒的销量肯定因此受到了影响?
阿尔萨斯葡萄酒行业委员会 (Conseil Interprofessionnel des Vins d'Alsace)(CIVA,阿尔萨斯葡萄酒推广机构)的出口营销经理福尔克·奥拉尼翁 (Foulques Aulagnon) 解释说,CIVA和AVA(阿尔萨斯葡萄种植者协会 (Association des Viticulteurs d'Alsace),生产商工会)20多年来一直在写信给阿尔萨斯葡萄种植者,告诉他们提供关于其葡萄酒的清晰信息是多么重要。
一些生产商理解了这一点,并试图为自己的葡萄酒解决这个问题。我似乎记得奥利维尔·亨布雷希特 (Olivier Humbrecht) MW,这个问题透明度的长期倡导者,曾经在津德·亨布雷希特 (Zind Humbrecht) 的酒瓶上使用小蜜蜂图案,然后使用甜度刻度,一些生产商使用或曾经使用国际雷司令基金会的口感档案 (International Riesling Foundation's Taste Profile),这是基于糖酸比而不是绝对数值(参见詹西斯 (Jancis) 2008年的文章雷司令甜度刻度发布),但在整个地区从未有过一致的方法,更不用说强制性的方法了。
据奥拉尼翁 (Aulagnon) 说,那些反对任何甜度指示的人——通常是那些不出口的人——以各种方式为他们的不作为辩护。
- 在我的背标上,我可以谈论食物和(我的)葡萄酒搭配。没有必要谈论甜度……
- 每个人都知道我们生产的是纯粹的骨干型白葡萄酒!
- 我的葡萄酒非常平衡,口感干型(即使实际上不是),但按照欧盟标准,它被认为是半干型葡萄酒……而我的潜在客户、买家不会对半干型葡萄酒感兴趣……
据奥拉尼翁 (Aulagnon) 说,2021年5月28日的阿尔萨斯法律命令"得到了阿尔萨斯葡萄酒行业的支持",使所有标注为AOP阿尔萨斯或阿尔萨斯葡萄酒的葡萄酒生产商必须使用下列欧盟监管术语之一,或上下显示的视觉刻度,来告诉消费者他们的葡萄酒有多甜或多干。(阿尔萨斯特级园葡萄酒目前因"行政程序"而被排除在规定之外,但这很可能很快就会改变。)"显示的甜度指南必须可见、清晰和标准化,每个生产商都必须使用以下两个选项之一来指示。"
文字表述
这些是2009年欧盟标签法规中规定的术语。"醇和 (Mellow)"似乎是阿尔萨斯对欧盟系统归类为中等或中等甜度(法语moelleux)的悦耳诠释。这些类别不仅基于糖含量,还考虑了酸度水平(在下面的定义中以每升酒石酸克数表示)。
干型:如果葡萄酒的糖含量不超过4克/升(或如果总酸度不超过残糖含量低2克/升,则最高可达9克/升,例如,如果总酸度不少于7克/升,则总糖含量最高可达9克/升,或如果总酸度不少于6克/升,则糖含量最高可达8克/升)。
半干型:如果葡萄酒的糖含量在4克/升至12克/升之间(或如果总酸度含量不超过残糖含量低10克/升,则可达18克/升,例如,如果总酸度不少于8克/升,则糖含量可达18克/升)。
醇和:如果葡萄酒的糖含量在12克/升至45克/升之间。
甜型:如果葡萄酒的糖含量超过45克/升。
视觉表示
可以有两个版本,但必须明确无误。
欧盟逻辑?
在起泡酒上标明干度/甜度水平一直是强制性的,因为正如欧盟法规指出的:
消费者经常根据提供的关于起泡酒、充气起泡酒、优质起泡酒和优质芳香起泡酒糖含量的信息做出购买决定。因此,对于这些类别的葡萄产品,糖含量的标示应该是强制性的,而对于其他类别的葡萄产品,它应该保持可选。
在欧盟法律下,静止葡萄酒仍然是可选的,只有当成员国通过自己的法律时才是强制性的,这就是为什么阿尔萨斯花了这么长时间才达到这一点。(参见《牛津葡萄酒指南》的补糖条目了解起泡酒的强制标签术语。)
我真的不确定欧盟为什么做出这种区别,尽管规则制定者这样解释:
除起泡酒、充气起泡酒、优质起泡酒和优质芳香起泡酒以外的葡萄产品的糖含量对消费者来说不是必要的信息要素。因此,生产商在标签上标明这些葡萄产品的糖含量应该是可选的。但是,为了不误导消费者,这些产品与糖含量相关术语的自愿使用应该受到监管。
我想知道到底是谁想出了这个(并因此得到报酬)?
奥拉尼翁 (Aulagnon) 对这一发展感到高兴和欣慰。他写信给我:"这绝对是我们期待已久的好消息,现在它已经成为现实。现在消费者和贸易商都将被这个欧盟标准所启发,它不仅关于残糖,还关于口中的平衡,包括酒石酸度。"
正如CIVA的新闻稿所说,"这一新的吸引人的特色旨在让数百万消费者更容易选择他们的葡萄酒,帮助不太专业的专业人士在行业中导航,并简化食物与葡萄酒搭配的过程。"
这很可能是说服那些不热衷于配合这一做法的生产商的压倒性论据。让我们希望这能改善阿尔萨斯葡萄酒在世界各地的命运,这些葡萄酒经常受到赞誉,但其品质在我们实际购买的产品中并不经常得到认可。

